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:
1、有自己的名稱、住所和章程;
2、有符合《律師法》和本辦法規定的律師;
3、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并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,且在申請設立前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;
4、有符合本辦法規定數額的資產。

律師事務所的特點:
1、合伙制律師事務所已經成為律師事務所的主要存在形式:合作制的律師事務所由具有律師的人員自愿組合成立,不要國家經費,律師必須辭去公職身份,律師事務所實行自負盈虧。1996年通過的律師法,規定了律師事務所的三種組織形式,即國資所、合作所、合伙所。目前,全國的律師事務所中70%為“合伙所”;
2、律師事務所的歷史普遍較短;
3、律師事務所規??傮w上偏??;
4、律師事務所的發展很不均衡:在北京、上海等發達地區,律師事務所發展較快,反之則相對較慢;
5、律師事務所發展模式多樣化:在大量小律師事務所存在的同時,規模比較大的律師事務所已經開始出現;
6、我國執業律師年齡比較年輕。

律師事務所管理制度:
1、為了規范律師事務所的設立,加強對律師事務所的監督和管理,根據《中華共和國律師法》(以下簡稱《律師法》)和其他有關法律、法規的規定,制定本辦法;
2、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。律師事務所應當依法設立并取得執業許可證;
3、律師事務所應當依法開展業務活動,加強內部管理和對律師執業行為的監督,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活動,不得侵害律師事務所的合法權益;
4、司法行政機關依照《律師法》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律師事務所進行監督;
律師協會依照《律師法》、協會章程和行業規范,對律師事務所實行行業自律。

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。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
1、有自己的名稱、住所和章程;
2、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律師;
3、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,且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;
4、有符合司法行政部門規定數額的資產。
本律師事務所企業宗旨是信譽至上、誠實守信、共謀發展、互惠雙贏、誠信贏天下。不斷為客戶創造的價值。